解决“5·31”后的补贴遗留问题 四川启动存量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申报

发布时间:2020-01-15 17:03 发布人:网络
                
  此次补贴举措的初衷,是为了解决2018年“5·31”后政策空档期的四川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问题。既是为了安抚企业情绪,同时又表明了四川积极支持光伏发展的态度,对行业释放出积极信号。
  日前,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存量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对于2018年6月30日之后建成并网、未纳入规模管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地方财政依法予以补贴;2018年6月30日前备案并建成并网、尚未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企业需按相关规定在网上进行申报。《通知》特别强调,此次所涉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指地方备案实施的光伏项目,不包括国家下达的四川省“十三五”第一、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以及个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所涉电站总体规模较小
  虽说是“地方财政依法予以补贴”,但针对如何补、补多少等具体问题,在《通知》中并未给出详细说明。到底有多少电站能够进入四川省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又如何执行?为此,记者拨通了《通知》中留有的咨询电话,但并未得到明确回复。
  国内某知名光伏企业相关负责人张某告诉记者,就在《通知》发布前不久,四川省相关能源主管部门曾和部分光伏企业进行过询问和沟通,了解当前国家补贴拖欠的情况。“但是针对存量分布式电站具体怎么补贴目前还没有透露。政府也有政府的考虑,必须要等申报结束,看看到底有多少电站、需要多大规模的资金,然后才能具体告诉企业怎么补贴。申报相当于摸底,可能预算的资金就那么多,就像2019年国家的竞价补贴一样,总数固定,然后根据申报情况制定补贴方案。”
  另据相关行业组织知情人透露,此次涉及的电站规模并不大,初衷是为了解决2018年“5·31”后政策空档期的四川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问题。“主要还是为了安抚企业情绪。其实规模并不大,对于解决整体补贴拖欠问题的作用也并不显著。”对此,张某也表示,在2018年6月30日以后并网的项目大多是2017年底和2018年初动工的项目。“虽然在2018年的5月31日出台了所谓的‘史上最严’限制政策,但是已经开工的项目也不可能干一半扔在那里,边观望,边推进,可能就拖到2018年6月30日以后并网了,这部分项目的数量非常少。当时国家已经踩了‘急刹车’,几乎没有企业会在那个时候上新项目了。”
  四川有意打造光伏发电基地
  据张某透露,此次《通知》的发布更主要的是四川省要表明支持光伏发展的态度,释放积极信号。“此前,四川省把更多的精力都投在水电上了,光伏发展相对滞后一些。近几年,四川省的弃水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政府也开始更多关注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别是在‘三区三洲’(三区,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范围内的部分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四川省政府有意利用这些资源打造一个几十吉瓦规模的光伏发电基地。”
  鉴于这样的考量,四川省政府对于存量电站补贴拖欠问题的解决十分关注。“打造新的基地,就需要引入新的投资,那么就必须打消投资者的疑虑,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至少把好解决的问题先解决一点,让投资者看到政府的诚意。”
  地方补贴仍需多方考量
  对于四川此举,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也表示,《通知》表明了四川省政府对持续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支持态度,为全国其他各省提供了解决光伏历史遗留问题的范本。同样,中国石油大学教授赵晓丽也表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各省肯定希望当地光伏产业又快又好发展。“但在国家调整光伏产业发展结构的背景下,不少企业受政策波动影响被淘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发展速度。而本次四川省发布的《通知》起到了稳定产业发展,解决企业困难的作用。”
  针对省级财政对光伏电站进行补贴的举措,赵晓丽也表示,要综合考虑多方问题。“省一级的财政能力是首要因素。各省经济条件不一,光伏产业的发展情况也不相同,这都决定着对光伏产业的补贴规模、形式和具体分布。同时,各省还需要考虑机会成本。由于每年省财政补贴有限,而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是为了促进全省经济的稳步提升,这就导致了省级财政对补贴门类必须有所取舍。如果当地其他高科技产业发展前景优于光伏产业,无疑会投资更有价值的产业。”
  “但就光伏产业而言,在国家补贴吃紧的背景下,由国家补贴转为地方补贴,有助于分担国家补贴压力,积极意义明显。这一转变或将成为未来产业补贴方式的发展趋势。”赵晓丽说。